庙会放鞭炮 过晚间10点就开罚
管制时间从晚间11点提早到10点
〔记者葛祐豪/高雄报导〕高雄市噪音管制区条例去年底已修改,烟火、庙会等活动管制
时间从晚间十一点提早到十点,但很多庙宇不知道,楠梓区多间庙宇周日遶境活动,深夜
十一点仍继续放鞭炮,环保局表示将依法开罚。
高市一九九九前天(周日)晚间十点至十一点接获多通投诉,指楠梓区右昌一带的多间庙
宇举办遶境活动,从下午开始放鞭炮,深夜还在燃放鞭炮、烟火,连住在都会公园的民众
都听得到,吵得无法入睡。
民众上网查询高雄市噪音管制区条例,发现烟火、庙会等活动管制时间是从晚间十点至隔
日清晨六点,要求应该提早。
环保局则表示去年底已修改管制时间,根据高雄市于民国一百年实施的高雄市噪音管制区
条例,规定从夜间十一点至隔日清晨六点,不得从事施放高空烟火、一般爆竹烟火、神坛
、庙会等活动,但元旦、农历除夕至元宵节、民族扫墓节、端午节、中元节、中秋节、国
庆日不予管制。
逾管制时间放鞭炮 罚三千至三万元
环保局强调,因民众反映晚间十一点很多人已睡了,去年底比照台北市标准,再度修改管
制时间,从晚间十一点提早到十点,但不少民众、庙宇可能不知道,逾越管制时间。
环保局主秘张瑞珲说,庙会超过管制时间仍燃放鞭炮,可开罚三千至三万元,商业区的卡
拉OK噪音罚金相同,若是位于住宅区内的工厂噪音,则可开罚六千至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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