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陈朝福高雄1日电)高雄市环保局稽查发现“强冠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放流水
又超标,情节重大,依水污法处最高罚锾新台币60万元,并勒令停工。
高雄市环保局今天表示,强冠是知名的食品加工用油制造厂,这是半年来被查获第3次废水
排放超标,依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规定属情节重大,处以最高罚锾和勒令停工。
稽查人员自民国100年来已陆续查获强冠4次违反水污染纪录,其中2次为今年1月17日放流
水生化需氧量(BOD:35.4mg/L)超标,裁处罚锾48万元;4月18日放流水超标(悬浮固体
物SS:149mg/L、化学需氧量COD:463mg/L、生化需氧量BOD:131mg/L),且废水处理设备
操作处理功能不彰,排放的放流水严重影响凤山溪水体。
高雄市环保局长陈金德表示,近一年来凤山溪流域列管事业已陆续稽查4家事业单位停工,
高雄市各流域停工近20家次,希望业者能积极改善废水处理并妥善操作处理设备,避免污
染河川损及市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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