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征求员工请经求职板转文

楼主: camry2006 (维持良好风气?)   2014-04-25 00:34:31
2-4 禁止 征求雇主。视为收取佣金。
开放 征求员工。内文格式依求职板规定。
查阅板规历史版本
历任高雄板主对征求员工限制几乎不大
毕竟本板非征才专板,才未将征才格式订定于板规中
皆以求职板规定为依据,避免不当店家违法征才
主要还是希望大家都有工作
某些征才者,不熟悉法令规定
经板友提醒欠缺不足部分后会予以修正
但某些却不愿遵守法令规定
不仅不理会板友提醒,甚至于恶言相向,嫌恶好管闲事
此举乃板主不愿乐见
板友 ra065311
曾为我们整理出一份征求员工的注意事项
┌─────────────────────────────────────┐
│ 文章代码(AID): #1JIVVjPv (Kaohsiung) [ptt.cc] [板务] 征求员工的注意事项 │
│ 文章网址: http://www.ptt.cc/bbs/Kaohsiung/M.1397356525.A.679.html │
└─────────────────────────────────────┘
我个人认为这不仅是征才者应该注意,求职者也应须知
毕竟这攸关员工的基本人身保障,不可不慎
过去不合适的征才文
我个人仅以"格式不符"删文结案,未祭出重罚
但对不愿遵守法令规定的征才者,似乎没有吓阻的功效
查看两大征才专板《job》《part-time》
job 求职 ◎!!工时两周超过84h 一定要加班费
发文与推文限制:
登入次数 30 次以上
退文篇数 2 篇以下
part-time 求职 ◎[打工] 103/1/1起 时薪↑115/hr
发文与推文限制:
登入次数 60 次以上
退文篇数 1 篇以下
发现其发文限制并未高于高雄板
征才者自当可发文后再将文章转录至高雄板
此举也能减少本板出现不合适的征才文
往后,高雄板不再接受迳自张贴的征才文
所有征才文一律需转录自《job》或《part-time》板
特殊征才请至该专板转录
于本板张贴征才文、或原看板文章自删、或原看板文章经板主删除
本板皆将直接删除
此公告于 2014/5/1 00:00 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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