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做敢当 是我做的
1.首先我郑重的跟isedon 与 hank61910与hao5566与Pennysafe与aitama
五位最敬重的板友以及所有江蕙板友道歉,因为我的情绪管理不佳,幼稚
与不成熟一时气愤,随机填写以上五个ID卖票,造成各位版友的困扰
以及伤害,也希望五个板友能高抬贵手,大人有大量,能网开一面,我这几
天受到良心谴责,坐立难安,如果你们要采取法律途径,我也坦然面对.
2.我去年常常购买演唱会门票,有事前收网友代买费帮网友代买,也有事后
再高价卖出,所以如果有触犯法律的行为,我愿意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我也
保证以后绝对不犯
3.我本人抱着反省的心态并虚心检讨也感谢所有板友的纠正与不吝指教
与鞭策,我深刻了解本人所为造成无辜版友及所有喜爱二姐的歌迷们受到伤害.
希望能恳求大家的原谅,对于大家的指责我绝不逃避.
※ 引述《isedon》之铭言:
: 大家好
: 首先要与大家道歉
: 本人isedon 与 hank61910与hao5566 三位版友
: 昨天因为被他人假用帐号刊登假让票文于置底连结 http://ppt.cc/jthX
: 让不少版友以为真的有让票而寄信与传短信给我们
: 之后了解事情的真相后而失望 对此我们深感抱歉
: 当然我们也因为信件与短信被塞爆而感到困扰
: 我们其实不确定此动作为谁所做
: 也不想去怀疑是哪位版友
: 我们甚至觉得就当作恶作剧算了
: 但好不容易请制作表格的版友删掉后 却又再度被po上网
: 甚至故意张贴一些个资
: 而至今天仍然有看到其他版友反应被恶作剧让票
: 因此
: 我们讨论过后向律师朋友请益
: 对于我们的帐号被冒用在PTT转让版上做不正当的消息散布
: 其实此举动已经涉嫌了伪造私文书罪以及诽谤罪
: 相关法条如下
: 按刑法第216条:“行使第二百十条至第二百十五条之文书者,依伪造、变造文书或登
: 载不实事项或使登载不实事项之规定处断。”;第220条第2项:“在纸上或物品上之
: 文字、符号、图画、照像,依习惯或特约,足以为表示其用意之证明者,关于本章及本章
: 以外各罪,以文书论。录音、录影或电磁纪录,借机器或电脑之处理所显示之声音、影像
: 或符号,足以为表示其用意之证明者,亦同。”
: 上述法条即为将电脑上或网络上所登载之文字等,以准文书论断之。
: 第210条:“伪造、变造私文书,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五年以下
: 有期徒刑。”
: 刑法第310条诽谤罪,是将不实的内容传递公开,而其传递的内容造成他人之名誉损害,
: 即为诽谤罪。
: 我们希望做此举动的版友 不要再做此无聊的动作了
: 并要求你于1/14(五)前于本版正式po文道歉以及说明整件事情
: 否则 本人isedon 与 hank61910与hao5566 三位版友
: 会将已备份的资料一同去警局报案请警察介入调查
: 以维护我们应有的权利
: 谢谢
作者:
EGMMA (MMA)
2015-01-15 21:25:00勿枉勿纵ㄧ下三位。ㄧ下又编辑成五位。你到底填了几个?要受害者出声音才承认。这什么心态…?
作者: fneedm (无语) 2015-01-15 21:32:00
会怕了吼
作者:
poloyabi (蓝染接班人2.0)
2015-01-15 21:38:00好拉人家有道歉说什都不对
作者:
treng ((巫女殿下~猫灵))
2015-01-15 22:07:00昨天不是还理直气壮记得某版的做法是请他把不法所得捐给慈善机构 然后po上证明 道歉
作者:
isedon (廣伸å°éšŠ9號 å°å‘†)
2015-01-15 22:18:00t大的主意不错 以下开放乡民们提供好主意!谢谢!但我个人对于原PO把上一篇道歉文删掉很不满...
作者:
poloyabi (蓝染接班人2.0)
2015-01-15 22:20:00一直骂也没用
作者:
rmoira (R)
2015-01-15 22:46:00被打脸了才道歉 前一篇口口声声说不是黄牛 要求板友道歉勒
可能发现走法律稳输吧XD 用310真的有搓中笑点 下次装懂记得研究透测 不过有道歉给箭头 推tr大的方法:)
作者:
prj (老男人)
2015-01-15 23:02:00法律问题我不懂,但慈悲没有敌人,望诸位大德从轻发落吧..
和解-捐款 积善积德 又有警惕效果 走刑事比较没必要
作者:
power41 (好饿欧)
2015-01-16 00:00:00上一篇不是很嚣张?
作者:
TOOYA (在草地等流星)
2015-01-16 02:42:00差不多了 虽然大家都知道只是打字上认错 不过也算是够了
富贵险中求,踢了大铁板!之前的理直气壮,板凳爆米花~
作者:
hoifly (hoifly)
2015-01-16 03:39:00回头是岸 希望你真的说到做到
作者:
chdc ( )
2015-01-16 06:55:00再嚣张就要法院一日游了啊 haha
作者:
lovec (不顾)
2015-01-16 09:30:00良心谴责?不对吧~ 你昨天是说你心安理得耶,也变太快!以你家教的价码以及加价的狠度,你捐超过30万我补推。我是真的很想嘘,你是有唸书的人,以你的学经历说出第2点只有被检察官痛骂的份而已啦,还会让人家觉得你根本不知悔改虚言狡辩! 坦白承认就是贪心贪钱很难吗??台湾最高学府硕士毕业的人会不知道黄牛票犯法?你到底要避重就轻到什么时候?
一下三位一下五位!不要等人爆料了才道歉!你恶搞了有多少人就说清楚,不然难看的是你自己!
作者:
Utley26 (帅气二垒手)
2015-01-16 11:26:00会怕就好
作者: Morientes316 (活在当下) 2015-01-16 11:36:00
知错能改 但该担的罪不能少 毕竟你还是有错在先
作者:
s7885 (数字人)
2015-01-16 12:08:00重来一次是怎样...RERE再来
作者:
y61440 (橘橘)
2015-01-16 13:51:00都要网友人肉才会怕捏 一堆打脸证据一出来 态度大翻盘XD
作者:
riverT (河流踢)
2015-01-16 15:30:00我建议大家回复时稍微冷静点,注意自己的用词事已至此,不论结局为何,一切就交由当事人们自行去决定吧
作者:
EGMMA (MMA)
2015-01-16 16:51:00他发文的时候我刚好在线上他当时只跟"三位"网友道歉一分内马上做了一两次编辑,变成"五位"网友因此我一楼才会回那些推文。难道你不知道你到底填了几位?
作者:
EGMMA (MMA)
2015-01-16 21:31:00作者:
EGMMA (MMA)
2015-01-16 22:40:00我感觉是。拟好搞再po文很难吗?而不是随意发了之后,编辑5、6次。看哪里说的不够有歉意、哪里又会被抓出来鞭让人感觉就是在做表面功夫。还为人帅表咧…
作者:
hstf (马刺赢球就是爽\⊙▽⊙/)
2015-01-18 19:38:00抓去关啦
作者:
lovec (不顾)
2015-01-20 09:56:00又偷偷编辑了什么???
作者:
isedon (廣伸å°éšŠ9號 å°å‘†)
2015-01-20 13:47:00我也很好奇...
作者: singkaiX (Kai) 2015-01-22 17:41:00
作贼心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