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1NlhqVE3 (ru040708) 内文检举之判决

楼主: F00L (愚者)   2016-09-02 12:14:36
经检举“ru040708 板友 #1NlhqVE3 文章不当内文”一案判决如下:
查证:
ru040708 板友 #1NlhqVE3 中内文:
看到这种好像写得很抒情却完全无法共鸣的文章就痛苦
根本脸书国中生认同请分享文
尤其引用太多会误导的引言让人更痛苦
这句结论总觉得可以获得很多国中生按赞!
其中,
“看到对方文章痛苦”、“引用太多会误导的引言让人更痛苦”
为自抒己见,且已针对文章内容详述令其痛苦之原因,免罚。
“根本脸书国中生认同请分享文”
牵涉攻击写文章的人,违反板规第17条。
17. 本板禁止涉及人身攻击(对人不对事)的言论。
17.1 违者由板主先口头警告,请犯规者于24小时内对板众及受害人公开道歉。
警劝不听者处以水桶七日之罚则。
“这句结论总觉得可以获得很多国中生按赞!”
牵涉攻击正面评价原作者的推文者,
但文意主旨仍针对文章内容,且用词以“总觉得”表达为其个人感受(用词较轻微),
审酌前一句“根本脸书国中生认同请分享文”之判罚标准,
此句处以警告,若一年之内有再犯之类似情事,再以板规第17条论处。
判决:
依据板规17.1条,
请 ru040708 板友于24小时内对板众及受害人公开道歉。
本板仅欢迎具备善意之使用者,请各位板友谨守讨论分际,谢谢配合。
金庸板 F00L
作者: pk1275 (修杰特)   2016-09-02 13:59:00
好快 16年一转眼就过了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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