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金庸板板规增修条文

楼主: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5-02-26 23:48:38
第一条 洗文章
1. 洗文章的定义为‘连续出现恶意讨嘘文章’
1.1 洗文章条例属于金庸板板规中的《第六章 交流》
1.2 洗文章的判断:
a.同一人所发的文章,出现连续两篇的“负评”文章(即嘘>推的文章)。
  (不计时间间隔)
b.同一人所发的文章,在24小时内出现两篇“负评”文章(即嘘>推的文章)。
  (不计是否连续)
1.3 是否为洗文章,经使用者检举后,由板主判断。
1.4 板主应于该文文中、或另行公告,告知该使用者触犯之行为,
并要求该使用者于公告时间24小时之内自行删除。
1.5 若24小时期满未依要求执行,板主得删除之。
并处以该使用者水桶七日之罚则。
1.6 因洗文章条例属于《第六章 交流》
既累犯者符合金庸板板规 24条
24. 本章所揭示之水桶罚则,累犯者水桶时间以两倍,成几何增加。
24.1 累犯的定义为一年内有重复犯规者,犯本章不同规条亦在累犯定义之内。
第二条 禁止未满一百字文章
2. 为便于阅览,本板鼓励推文,并禁止 100字以内(不含标点)之公布文章。
2.1 禁止未满一百字条例属于金庸板板规中的《第四章 限制》
2.2 公告、检举……或其他讨论板务之文章不在此限。
基于特殊创意(如图画文)之文章亦不在此限,标准由板主判断。
其余如提问文、连结文(连结不计入字数)……等,仍须符合 100字以上。
2.3 板主应于该文文中、或另行公告,告知该使用者触犯之行为,
并要求该使用者于公告时间24小时之内自行删除,或补满至100字以上。
2.4 若24小时期满未依要求执行,板主得删除之。
并处以该使用者水桶七日之罚则。
2.5 一年内累犯者,由板主公告24小时之后劣退。
第三条 政治文
3.政治文的定义为 符合恶意讨嘘文章
3.1 政治文条例属于金庸板板规中的《第六章 交流》
3.2 金庸板可以出现政治话题(政治、政治人物),只要不让板友反感(没有被嘘)。
但如果讲到的政治话题是会让板友反感(被嘘),就会以政治文处理。
3.3 政治文视同为恶意讨嘘的言论,也就是板规26条。
3.4 是否为政治文(恶意讨嘘),经使用者检举后,由板主判断。
3.5 板主应于该文文中、或另行公告,告知该使用者触犯之行为,
并要求该使用者于公告时间24小时之内修正其描述。
若时间期满未依要求执行,板主得删除之。
3.6 七日内恶意重复违反本条规则者,板主得处以水桶七日之罚则。
3.7 因政治文条例属于《第六章 交流》
既累犯者符合金庸板板规 24条
24. 本章所揭示之水桶罚则,累犯者水桶时间以两倍,成几何增加。
24.1 累犯的定义为一年内有重复犯规者,犯本章不同规条亦在累犯定义之内。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2-27 00:22:00
以前公告中就很多人提议要增列劣文惩罚,板主有说要研议,似乎一直都没有增列这条,遏止效力低
楼主: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5-02-27 00:28:00
这个...当时我还没来金庸板,不知道有这回事啊 XDDD我在跟F板主问看看好了
作者: pk1275 (修杰特)   2015-02-27 00:57:00
楼上那篇就直接适用啦 还等什
楼主: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5-02-27 01:05:00
此板规为公告过后才开始执行,不然以前的会没完没了
作者: F00L (愚者)   2015-02-27 04:19:00
烦请D板友赐示“提议要增列劣文惩罚”是哪一篇,多谢。 ^^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5-02-27 10:02:00
当时是有较多争议文和人物,其下推文许多人表示应增设劣文退文与水桶并行,且当时板主恰好在准备增设洗文板规,故在其众多板友提出增设劣文机制推文之下,提及当时正要考虑新增的防洗文板规时,可能让人认为有采用劣文并行的打算我想应该主要是来自于#1JNaS_ZM#1JPV_mX2等篇公告以及当下那时间点前后讨论众人对劣文之意见
作者: vbn22 (vbn22)   2015-02-27 11:19:00
我不觉得我有违反版规哪一条
作者: ryvius0723 (シロクマ)   2015-02-27 20:23:00
你违反哪一条是版主解释不是你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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