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这么久才来写当选感言实在有点汗颜,不过实在是最近有点忙,再加上最近
天气转凉变得懒洋洋的,有点提不起劲写。 XDDD
但是在确定接任后的这几天,我也不是什么事都没做,还是有在认真研究一下板
规,以及跟F板主跟乃赖前板主交流一下板主交接事项。
(话说板规内容实在有够多的,看的我头都痛了)
而研究之后才知道为什么有时候板上战到昏天暗地,但板主都没来处理。
原因在于,本板的板规跟其他板有些许不同的地方,就是在板友交流时产生的问
题是属于不告不理,也就是要由使用者检举,板主才能仲裁。
所以有的时候并不是板主不处理,而是没人检举,这点要跟不熟板规的板友说一
下,并不是板主懒惰不出面。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4-10-06 03:44:00!?我还以为上任第一件事情是让所有版众对你吐一口痰哩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14-10-06 07:02:001.不算 2.订 3.不用 4.禁
作者: tacoyo (ˋ(′_‵||)ˊ) 2014-10-06 10:03:00
1.不算 2.订 3.皆可 4.倾向禁止
请问这口痰n用什么APP数位化以后才能进入ptt系统? 哈哈开玩笑的啦: 推新版主用心1.算 2.订 3.皆可 4.禁
作者:
pttmans (PTT名人)
2014-10-06 14:40:00为师要你接任掌门,实有深意。我此番落入奸徒手中,一世英名,付与 流水。我要你以美色相诱而取得宝刀宝剑,原非侠义之人份所当为。但成大事者不顾小节......(略)
1不算针对人 2一定要订定 3可以 4可以折衷下修50字
作者:
zxvbnm (倾月墨鬼 玉剑姬)
2014-10-06 18:55:001.依有无原文实证判断 2.订 3.发文者需参与讨论 4.无意见
没想到才六个板友回复.....XD如果人数不多的话,那表示其实多数板友没什么改变的意愿,那我想还是照旧好了,不用多大改变 XD
作者:
F00L (愚者)
2014-10-07 13:08:00确认一下……上文:【废除】板规第13条,也就是【不再禁止】未满百字所以板友回答“要禁”等于是主张“不废除第13条”,是吗?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14-10-07 13:28:00以我投票要表达的 是 禁未满百字 不废除13条
作者:
ciper (入江)
2014-10-07 16:16:001.不算 2.要 3.要 4.禁
作者:
ckshchen (尖酸苛博文)
2014-10-07 17:04:001.不算 2.要 3.要 4.不禁 要洗的塞一堆废字也可以
作者:
DampierFor3 (Damp for 33333333333333)
2014-10-07 17:07:001.不算 2.要订 3.无意见 4.要禁未满百
都写"禁"了当然是指禁止未满百字的文章XD另外我有个提议,洗文的标准就参考板面上的文章比例"一页里面出现四篇或是以上的文章"当成先决条件20篇里面占4篇,如果自己又不参与讨论的话很像洗文
作者: evisu9696 (永远流手汗XD) 2014-10-08 01:46:00
1.不算 2.订 3.当然要啊 4.禁另外推版主用心!
1.看讲话态度而定 2.要 3.有也不错 4.要禁止未满百
作者: yudi1991 2014-10-13 23:46:00
1.不算 2.订 3.要 4.禁未满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