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的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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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宗教对于人性的“有限性”,
在西方是用“罪性”来深入表述此议题,
东方则是用“受造性”来主导此议题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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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命题来表示:
(A0)人有罪,造成其有限性。
(B0)人受造,造成其有限性。
2.
命题中概念的逻辑性厘清:
a.“罪”只有一种吗?不是,按希伯来正典,有三种罪,更细分则更多;
故精确写,应为:“人有罪1,或人有罪2,或人有罪3,或....,造成其有限性”
而其反概念,“非有罪”,
应为:非(人有罪1或罪2或罪3...或有罪1+罪2...或有罪1+罪2+罪3...),
那就有各种可能了...
b.“有限性”只有一种吗?不是,因为可以套用在能力有限、生命有限、各种有限上,
故原命题(A0)应作:
(A1)“人有罪1或罪2或罪3...,造成其有限性1或有限性2或有限性3...”
而其反概念,“非有限性”,应为:非(有限性a1或有限性a2或有限性a3...),
一样,展开后会有各种排列组合的可能性。
c.“受造”只有一种吗?或许受造只有一种,但受造的内涵,也就是受造性有n种,
故原命题(B0)之精确表述为:
(B1)“人有受造性1+受造性2+受造性3+....,
造成其有限性b1或有限性b2或有限性b3...”
但是不是所有受造性,每个人都会有呢?
照理来说应该有,故以上展开式中是联集的,但也不确定....,暂时这样吧;
而受造性造成的有限性,跟罪性造成的有限性,暂时不能说是相同的,
故目前区分开来。
3.
等价命题的表示:
a.(A0)→(A0'):“非(拥有有限性),则为非(有罪的人)”。
→“不拥有有限性或拥有非有限性者,
则为无罪的人或有罪的非人或无罪的非人”。
☆说明:“非人”有可能是神、天使、魔鬼、万物等等;
至于在新天新地中的“人”,我们不归类于“非人”之中,
而可以归类在“无罪的人”之中,
比较不会让讨论太过复杂。
再确认一下精确版的命题A1,其等价命题会不会与以上有不同的意涵跑出来...
(A1)→(A1'):“非(拥有有限性a1或有限性a2或有限性a3...),
则为非(有罪1或罪2或罪3...的人)”。
→...自己都觉得麻烦@@
之后若有需要再回来展开吧;这边留着备用(做菜节目XD)。
b.(B0)→(B0'):“非(拥有有限性),
则为非(受造的人)或非(有受造性的人)”。
→“不拥有有限性或拥有非有限性者,
则为非受造的人或受造的非人或非受造的非人
或为无受造性的人或有受造性的非人或无受造性的非人”。
一样精确版的命题B1,其等价命题列出作为备用...
(B1)→(B1'):“非(拥有有限性b1或有限性b2或有限性b3...),
则为非(有受造性1+受造性2+受造性3...的人)”。
以上先把逻辑式初步列出来;
以下加入圣经及神学的元素,再进一步讨论。
下篇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