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分手是苦痛的起点,那在终点之前,我愿意再爱一遍。”
老实说虽然很美而且有押韵,但是我听不懂在讲什么。
首先,就已经分手了,那如果当初分手是自己提的,愿意再爱一遍不就打脸自己?我相信不是这种情况。反之如果是对方提的,通常自己应该都是还有爱,不愿意分开的那个,那又怎么说“再爱一遍”?
姑且把再爱一遍解释成两方复合,那接下来就是“我愿意”的问题了。这边的终点应该是指,当自己已经把爱淡忘,不再感受到分手的痛苦了的时候吧?那“我愿意”再爱,不就是每个被甩的人的标准心态吗?除了两方协议分手,或是早就没有爱的例子,被甩会痛苦、想继续爱是必然的吧?那为什么要特别说“我愿意”,搞得好像自己还有决定要不要的权利一样呢?我当然知道你愿意啊,但现实应该是“我好想”吧?
所以这两句话在真实情况的白话文就是,“分手让我好痛苦,在我的痛苦过去之前,妳可不可以继续跟我在一起?”是这样吗?
不过以上解释也可能是因为我不知道这首歌的背景故事啦,所以如果有误解请多指正,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