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发了懒人包之后
很开心有越来越多人知道这件事情
连日本自助旅游中毒者也引用了我的懒人包提醒大家不要再上当
然后今天有三立的记者联系我说想要报导这件事情
应该最近就会采访我然后放上新闻台拨放
基于想让更多人知道有人刻意在国外诈骗台湾人的想法
我就答应了他的采访邀约
但是记者说如果能有更多的照片或影片可能会让这则新闻更有说服力
我有跟他说iamh,InGrass,fishbyiya所提供的讯息跟照片是我文章引用的来源
但是这些照片版权不归我
所以请他去跟这些人征求照片使用的授权
他也有答应我这样
然后也希望能够透过我来这里征求有没有更多人有相关的照片或影片
如果有可以站内信我
我会再请这位记者跟你联系这样
想要正妹记者的Line就趁这次了啊啊啊
另外跟大家讨论一下法律层面的问题
还是老样子先说结论
台湾法律办不了他
就算是日本法律也很难办他
正如我之前跟大家说过的
台湾的法律对于这个在境外的诈欺犯是无可奈何的
因为我们法院在境外诈欺方面只对加重诈欺罪有管辖权
而加重诈欺罪成立的条件是要三人以上的诈骗集团才行
然后就很多版友说要版聚兼堵人
还有说要揍人的
我是觉得这种地下正义说说就好
真的揍了他你肯定是在日本犯了伤害罪
到时候进警局的可是你
除非你是要透过这种自爆的方式让警察发现这个诈欺犯是非法居留这样
但是万一如果他到日本滞留还不满三个月
或者他有透过别的方式得到工作签之类的长期居留证
那你就好笑了
所以这些说说就好不要冲动啊
然后又有人说他是现行犯直接把他押送警局就好
这点其实也很难成立
就我的理解现行犯应该是说他当下有明确的犯罪行为这才叫现行犯
例如偷窃抢劫等等
但是诈欺这个东西
是要他跟你订定契约 (我跟你借钱然后之后回台还钱)
然后之后你发现它不履行合约 (发现line不读不回不还你钱)
这时候才叫诈欺
<<感谢mike0608补充,这个应该要叫做债务不履行>>
所以你借他钱然后马上就说他是诈欺犯押他进警局
这时候他只要把钱拿出来还你就好了 (因为他履行合约还钱了)
那如果你只是看到他就说他是诈欺犯押他进警局
这时候因为没有被诈欺的受害者
所以反而是你有限制人身自由的疑虑
就算是押他进警局的当下有受害者出来指控
但是大多数的人借这种应急的钱也不会特别立借据还是怎样
所以你也很难证明你有借钱给他
也就很难证明他不履行合约
因此诈欺也就很难成立
又有人说那叫日本警察去查他护照啊
首先
在没有明确的犯罪事证之前
你要怎么叫警察查一个人护照
然后如果你要带他去警局他不想去你硬拉他去
那又是你有限制人身自由的问题了
所以结论还是一样
台湾法律办不了他
日本法律也很难办他
只能靠我们这些受害者出来发生互相提醒
不要再有下一个人上当
因此这个事件有上新闻的必要
如果你有诈欺犯的照片或影片
请提供出来
让记者能够更广为宣传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