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预计明晚搭乘虎航与另外两位同学回去
由于为了最大化学校补助
我们机票分别是两人没有托运行李,一人托运加重行李。
但我们免税商品部分没有先弄好作业,导致我们免税商品购买的护照是用没有行李的人(
我)
会不考虑让我直接手提过海关,是因为我们免税商品里面有液体会超过标准,因此我们原
本是计画直接放托运行李的,如果被抓就摸摸鼻子付税。
但规定中有一条提到,免税商品必须由购买人携带,不得由他人携带。
那么我的问题来了,我到海关的时候,海关会知道其实我是没有托运行李的吗(因为我要
把免税商品丢到我有托运行李的同学),以及这样有没有法律责任,还是被抓到一样补税
就好?
因为现在就是卡在,我们想让免税商品直接用那个同学的行李托运过去,但不知道要是我
被查,除了补税,我有没有法律责任等等?(如果只有补税没差,但就怕有其他责任)
又或是有没有办法让液体的免税商品先拿出来,然后让液体商品去托运,这样我就可以直
接携带免税商品当作手提行李过海关?
感谢各位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