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因为在公告推文问的关系被漏看了,就另发一篇询问。
依照板规,板上让售文,只限规定内项目,且必须使用专用格式。
贴文格式的让售品项下也提醒:"非记名类"才能让售,
请再次确认是否可以不记名使用。
个人解读,版上让售票券为正面列表,且先决条件是"非记名"。
近期,文章代码 #1Rf5CHBY让售票券,文中已表明为记名票券
(售方且愿意付更名费)。下方征票券的推文很快就有处理了
(文章代码: #1Rf5pa93),但是"让售记名票"的本文却没有处理。
私信询问板主sinohara贴文是否符合板规,
得到"看馆方是否有禁止转售之规定"的回复。
而因个人愚钝看不懂,不断私信请s大再说明,
最后问到"馆方规定列在板规的何处?",
就没有再接到回复了。
之后在板规下推文,没多久有公告违规贴出(文章代码 #1RgET9z0),
而从公告的内容与方式(附馆方网址及引述馆方规定)及
板主mithralin的推文"这个是去爬东南旅行社贩售网站,确定有不
得转让这条才处理的"可知,文章之所以违规并非违反"非记名票"之规定,
而是因为馆方规定的关系。
从板规及公告内容的推文中可知,板主们知道记名票券目前并未开放让售
(推文中有类似"记名票是否开放尚在讨论"等语),那就令我非常不解,
既然记名票不在允许范围就表示违规,不以让售非"非记名票券"处理
却一直扯"馆方规定"干嘛?
贴文规定不是应该是以板规为依据吗?
只要问到"馆方规定列在板规何处?"就没有音讯,我真的找不到,可以提示吗?
如果没有,以"馆方规定"作为贴文违规与否的依据在哪?
即使有,对于已明确违规的贴文,
要拖到查过"馆方规定"之后才处理的原因又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