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nfinite (无限大)》之铭言:
: https://www.fubon.com/insurance/b2c/content/travel_coverage/#89
: 最近至富邦官网投保
: 发现条文做了修正
: 可选择 满四小时定额赔偿5000(限一次)
: 或是满六小时实支实付25000
: 看起来理赔是有更放松一些
: 只是不晓得旧的条款中可理赔重买原订航班六小时后机票还有没有?
假如理解没错的话
改成
1.出国另买的班机费用不赔 (请注意 "海外活动期间" )
"被保险人于本保险契约约定之赔偿责任期间内,于
海外活动期间
因下列事由致其原先预定
之旅行行程延误时,本公司依本保险契约之规定,负给付保险金之责"
2.实支实付:回国另买的班机费用不赔,只赔到饭店/机场的海陆交通费用
"一、定额给付:
被保险人之预定行程延误四小时( 含) 以上时,本公司依保险单首页所载之“行程延误补
偿保险金额”定额给付行程延误补偿保险金。
二、实支实付:
被保险人之预定行程延误六小时( 含) 以上时,本公司对被保险人所实际支出之餐食费用
、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负赔偿之责,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单首页所载行程延误补偿保
险金额之5 0 0 % 为限,前述所称餐食费用及住宿费用不包含他人同食或同宿之费用。
前项第二款所称
交通费用系指被保险人往来住宿地点及机场、水上或陆上大众运输工具
搭程处( 码头、车站) 所支出之交通费用。
对于第一项第一、二款之约定,被保险人仅能择一给付。"
补充一下:
达康卖的富邦旅平险看条文应该是旧款的
"交通费用:
被保险人为继续其预定行程或于行程延误期间来往于住宿地点而须额外支出的合理且
必要之交通费用,但若其预定之交通费用可退还者,应扣除该项退还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