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酷航超卖机位 网友控诉漠视旅客权益

楼主: e38651028 (肉粽)   2016-02-18 09:12:00
※ 引述《sohmahsu (Squirrel)》之铭言:
: 前几天版友的事情上新闻了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ife/20160217/797821/
: (苹果):酷航超卖机位 网友控诉漠视旅客权益
: 2016年02月17日21:34
: 在日本唸书的网友日前于PTT上PO文,控诉酷航超卖机票,让他的家人无法顺利搭机回台
: ,被迫在日本滞留24小时,酷航却未赔偿旅客的任何损失。酷航在台公关人员今天表示,
: 已赔偿每名旅客200元新加坡币(折合台币近4800元)的现金抵用券。
: 根据网友转贴的PO文,国内有民众因在大阪念书,半年前就在酷航网站帮8个家人订妥桃
: 园返往东京的酷航机票,以利全家人在日本共度新年和旅行。不料本月12日返台当天,8
: 人中有2人未买指定席、被要求另外划位及办理登机手续。随后还被告知因机位超卖,2人
: 中只有1人上飞机,且地勤态度强硬,不断催促当事人尽快决定谁要上飞机,当事人在文
: 中不满的说他们现场要求提供住宿赔偿或要求协助转搭其他航空等需求,地勤只不断重复
: 请他们打客诉电话。最后贴文民众及2位家人被迫滞留东京1天。《苹果》记者则无法访问
: 到当事人。
: 酷航在台公关人员今天表示,运送条款中已载明,航空公司可能会超售机位。在这些情况
: 下,航空公可能需要拒绝一位或多位的乘客登机,或更换到较低价格的舱等。如旅客因超
: 售而被拒绝登机,酷航将尽一切努力,尽快将客人送抵目的地,也会予以补偿措施。经调
: 查,因机位超卖而无法登机的2位旅客各获2百元新加坡币(折合台币近4800元)的现金抵
: 用券赔偿,并安排在第2天返回桃园机场。
:
: 民航局指,旅客若对赔偿不满,可举证滞留当地的花费已超过赔偿金额,向县市消保官申
: 请调处,若调处不成,则须走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程序。
: (生活中心/台北报导)
抱歉,如问题有违反板规我会自行删除
其实超卖机位的问题不只发生在lcc
即使是一般航空公司,在热门时段,有时似乎也会发生超卖的情形
看到的新闻内容不外乎都是说......向消保官或者民事求偿
但,难道这不涉及刑事背信罪吗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4161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为他人处理事务,意图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
损害本人之利益,而为违背其任务之行为,致生损害于本人之财产或其他利益者,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000元以下罚金。
就网页下方的说明...
我们在航空公司官网上订票且付款完成后,应该也会形成一种委任或者契约行为的关系
但另一段的说明,要有故意行为,我想这是比较难举证的部分
是否也是因为难举证的关系,所以偏向民事处理对我们比较轻松有利???
作者: balius (爱喝鲜奶茶)   2016-02-18 09:15:00
一般的话不是会用补偿征求自愿者的方式?如果是自愿那是否算是变更或是另外订定契约?
作者: VeronicaMars (火星开着土星在海王星)   2016-02-18 09:17:00
一般航空、旅行社会订团位但没出团不会开票,所以才会有超额订位的可能,旺季时旅行团都可成团的话就很有机会超卖了,通常买机票时 会有相关适用条款不太可能随便让你引申刑法的 尤其酷航又不台湾公司
作者: Jomai (7963)   2016-02-18 09:26:00
搭长荣华航威航等台湾公司?
作者: ru04hj4 (纯朴乡下人II)   2016-02-18 09:30:00
通常是给钱提供住宿找自愿 就没人靠腰
作者: Numenor (努曼诺尔)   2016-02-18 09:47:00
转去航空版看看从业人员怎么讲啊
作者: no1smkimo (小新)   2016-02-18 09:50:00
都是因为自愿了,当然就不会靠腰阿,如果不是自愿,即使给钱提供住宿,还是会有人靠腰的,因为这又不是我们的错,拿到赔偿就不准我们骂了吗
作者: chasu (chaplin)   2016-02-18 10:41:00
定型化契约内有附免责条款,就算有背信也有无法成罪的可能...而且商人哪怕什么刑法,罚钱跟吊照停业还比较有效!
作者: postseptemb (九月)   2016-02-18 10:47:00
刑法恐怕难成立 但是民事违约是一定的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6-02-18 10:48:00
国内航空通常也不会跑到这一步阿真的闹上新闻 给了甜头 谁会想费时耗力来往法院
作者: postseptemb (九月)   2016-02-18 10:49:00
航空版已经有讨论了 但就民事法律责任的见解令人不敢恭维
作者: suzukihiro (慢慢的等待)   2016-02-18 10:49:00
现在反而吃死死的都是BASE在国外的 你能耐他何
作者: Numenor (努曼诺尔)   2016-02-18 11:05:00
我比较好奇这点子过得了检察官吗……
作者: ISP (怪头)   2016-02-18 11:08:00
刑事是针对自然人,法人(公司)不能抓去关所以不会有背信罪.你是委托公司不是委托公司负责人载运你,所以公司负责人不会成立背信罪.
作者: postseptemb (九月)   2016-02-18 11:15:00
没错 要构成背信罪 首先要有自然人有背信行为
作者: michaelgodtw (可爱书生宝宝)   2016-02-18 11:27:00
刑法才有吓阻作用+N!你要嘛不要进台湾做生意
作者: poeoe   2016-02-18 13:46:00
这没有背信罪啦... 不然一物两卖就惨了
作者: stoxin (风块哭)   2016-02-18 13:47:00
所以一物两卖或多卖算什么罪??
作者: poeoe   2016-02-18 13:49:00
就民事债务不履行啊 没有什么罪
作者: pekosan (Tokyoという理由)   2016-02-18 13:50:00
契约行为本来就归在民事 刑事要符合"不法利益"超卖顶多只是它违约 尚未涉及到不法利益的问题法律不是只看单一法条条文文字就这样拆解的另外请看看顶新、维冠 刑法比较有吓阻作用? 别闹了你想的到要告公司负责人 这些大公司会想不到? 去查查所谓公司登记资料吧 挂负责人多半是门神 专门避税兼顶罪用的真正掌握有营运大权的比较常在董监事名单通常会被聘为门神政经关系绝对不会差 想告到/倒他们很难民事求偿对于一般老百姓反而才是真正实际拿的到赔偿的
作者: postseptemb (九月)   2016-02-18 13:59:00
不能同意楼上更多
作者: bs777 (blacksheep)   2016-02-18 22:29:00
我看规定是写,可以超卖10% 但不知道是不是适用LCC
作者: Vett (Vett)   2016-02-19 00:41:00
我就好奇了 超卖不是航运业的允许行为吗
作者: gamania10000 (自助旅行中)   2016-02-19 05:25:00
超卖可以阿.但还是要确保人家有位置可以坐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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