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朋友6/21下午在吉祥寺药妆店涉嫌行窃被逮

楼主: lamigo (lamigo)   2014-06-23 13:54:15
※ 引述《philhung1968 (小胖)》之铭言:
: 朋友6/21下午在吉祥寺药妆店涉嫌行窃被逮,请各位前辈提供意见
: 6/16和朋友去日本,搭捷星台北大阪来回,并使用JRPass全国七天版,6/20把行李
: 寄放在新大阪饭店后,6/21下午3点左右在东京吉祥寺,朋友因涉嫌偷窃药妆品被
: 店家报警并遭警车带走。当时我吓呆不知所措,我和朋友都不懂日文。警车开走
: 时,因号志与小塞车,我走路跟了一会,再用googlemap搜寻一下,猜测被带往
: 三鹰站的武藏野市警察局。
: 6/21傍晚在三鹰站用公用电话打给台湾驻日代表处,外馆人员留了朋友和我的资料
: ,说因为碰到周末,检察官没上班,可能要留置48小时才会通知代表处? 届时他们
: 才能看如何处理?要我手机随时保持畅通,这几天留在东京等消息。6/22没消息,
: 我赶紧打电话和新大阪的饭店说改期,且报上行李条号码,希望他们别把我行李丢了。
: 6/23早上,在驻日代表处网页留言再把情况叙述一遍,说明回台搭乘6/25的捷星无法
: 改期/行李在大阪/朋友罹患慢性病如高血压、痛风、糖尿病、心血管堵塞,需服用
: 医师药物,但大部份药物都不在身上,怕他56岁的身体出问题。
: 然后6/23早上11点左右亲自去代表处询问,才知道承办人是刘先生。他说会透过关系
: 去了解留置在哪个警局,等到检警通知后会找辩护律师。我询问是否要依日旅版
: 精华区 〝[资讯]在日被逮捕时的紧急对应方法〞一文,在72小时内请求提供法律
: 咨询?但刘先生没针对此回应。把回程机票时间/朋友身体状况/行李在新大阪等
: 问题重述,刘先生说可能得另买机票,侦讯时朋友应会说明有哪些病痛,以及
: 要我询问旅馆能否持续寄放? (看东横新大阪中央口新馆柜台前空荡荡的,恐怕很难?)
: 从目黑坐山手线往东京,在途中接到刘先生来电,说朋友被留置在武藏野市警察
: 局,但因为要经过检察官和法官审理,今天仍无法面会,最快要后天,且无法预约,
: 要现场等。而根据经验,这样的案例要解决完约莫要12、13天?!听完如五雷轰顶,
: 到现在我还不敢告诉双方家人,若6/25无法回国,也不知该如何解释?若说实话,
: 恐怕会惹起不小风波,而且似乎只是徒增家人忧虑担心而已。
: 不晓得除了台湾驻日代表处,我还能找什么单位协助处理吗? 找中国驻日使馆或慈济
: 的日本分会会有用吗?
: 我的JRPass效期至6/25,所以事发后这几天还可用濑户出云省住宿费。但若真的要
: 长达12、13天才能解决,那我还得考虑是否留在日本等侯? 因为我似乎一点忙都帮
: 不上?! 偏偏面会卡在要6/25不知几点钟才看得到? 不知来不来得及冲回新大阪,
: 拿那三大件行李(一个人应该搬不了)使用原订机票先搬回台,再依刘先生通知,等
: 时间到了再去日本东京接朋友回国?
: 不好意思,心情乱糟糟,表达地或许不好,虽说朋友犯错该受罚,但还请各位大大协助
: 提供意见了,谢谢,不胜感激!
我是觉得在外旅游遇到这样的事情真的很遗憾
但是,相对的你也要请吉祥寺药粧店家
提出你朋友偷窃的证据,不过话说对台湾驻日代表
处理事情也是很遗憾,因为台湾人出事情应该
要请义务律师辩护的,不是吗?
作者: magicgreet (grant)   2014-06-23 13:58:00
没确定之前大家不要急着发表意见啊有时候只是误会,毕竟大家语言不通之前也有台湾一些店家把商品放在外面,里面拿了走到外面结果被告偷窃的不是没有过..
作者: milingo (普罗旺斯好心情)   2014-06-23 14:00:00
驻日代表现在忙东博的事,大概也和原po一样五雷轰顶
作者: ayutakako (时雨骤降于安土)   2014-06-23 14:20:00
什么叫要请义务律师辩护? 哪时候外馆还要负责出律师费了协助找律师倒是有必要的,毕竟当事人在日本无依无靠
作者: cmcer (lazyman)   2014-06-23 14:23:00
被告没请辩护律师就会有国家的义务辩护律师负责呀 法律常识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6-23 14:25:00
..........楼上你的法律常识可能不够好..
作者: cmcer (lazyman)   2014-06-23 14:35:00
何谓公设辩护人? http://goo.gl/4z9c5nh大不懂装懂?
作者: ayutakako (时雨骤降于安土)   2014-06-23 14:37:00
第一个,日本刑事诉讼法不是这样规定的。第二个,这是审
作者: magicgreet (grant)   2014-06-23 14:38:00
不是很懂得至少看一下LH 1 or 2王牌大律师
作者: ayutakako (时雨骤降于安土)   2014-06-23 14:38:00
判时的规定,侦查中只有智能障碍适用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6-23 14:50:00
不是所有的罪都有义务律师...
作者: ayutakako (时雨骤降于安土)   2014-06-23 14:51:00
现在还没到公辩出场的时候。 不过倒是可以协助联络辩连
作者: sandone (开展新页)   2014-06-23 14:53:00
c大好歹把自己贴的连结搞懂再呛人也不迟
作者: badfood (为自己加油)   2014-06-23 15:04:00
嘿啊 最轻本刑三年以上案件适用之
作者: visa9527 (高级伴读士官长)   2014-06-23 15:20:00
把你朋友换成林克颖,英国人介入要政府放人或特案的话你看台湾人会不会对政府群起公愤....别闹了
作者: chimyuan (chimyuan)   2014-06-23 16:49:00
只有我觉得是备份成功吗?
作者: cmcer (lazyman)   2014-06-23 17:07:00
贴日本才对 http://goo.gl/4y3XVV财力未满50万就可以申请义务律师 LH什么的我也看过呢 科科
作者: badfood (为自己加油)   2014-06-23 17:10:00
侦查阶段可以申请吗?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6-23 17:25:00
你贴的那个依然是审判中的被告用的 侦查中的犯嫌没有
作者: cmcer (lazyman)   2014-06-23 17:28:00
原po应该是指协助找审判时的义务律师吧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6-23 17:28:00
更正 至少声押前没有这东西要弄到审判的话都弄到八百年后了
作者: kuter (卡特)   2014-06-23 17:44:00
这根本不是"法律常识" 别乱教
作者: cmcer (lazyman)   2014-06-23 17:58:00
请问楼上不是法律常识哪是什么呢?
作者: hsinyeh (hsinyeh)   2014-06-23 18:10:00
知识,正常人连审判中跟侦查中权利都分不清楚更何况还是日本法
作者: dog37 (hide)   2014-06-23 18:30:00
审判跟侦察不一样拉!HERO要拨了,可以看一下呦~
作者: cokecola (Colamark)   2014-06-23 18:40:00
找驻日代表也没用吧,他也不懂日文阿
作者: toyokawa (japan)   2014-06-23 21:14:00
人非圣贤 孰能无过 如果真错了 也只能面对 祝平安回台
作者: limda0317 (睡过头)   2014-06-24 15:11:00
推这边,先解决事情是当务之急,后面的判定交给警察处理吧上一篇的回文实在看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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