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
自从上次的事件到现在,
已经进入休职的第三个月,
后来公司在第三个快满的前一周告知我,
就业规则上面写只能休职三个月,问我之后要复职还是要离职。
后来查了休职的期满若不能复职,
就会按照自然退职的情况离职,
也就是说 不是自己都合,也不用提出退职愿。
但我其实有疑问的是,
我2/9就没再去公司上班了,当时因为公司未满10人所以没有就业规则,
在2/21时弄出了就业规则,确实上面有写休职的期间。
但我都没有被告知到,是上了公司google云端才发现默默加了这一条。
但也没关系,因为我也不可能再复职,
后来就跟公司说按照规则办理,
正式开始退职的手续
然后我收到了一张机密保持誓约书要我签字,
如图 https://myppt.cc/pa5x1
内容最重要的部分就是要我两年内不得在业界工作。
先说明,我在公司只是一般正社员,不是主管更不是役员
不过后来我咨询了劳动局,答案是可以无视这个文件,
如果公司强迫签的话是违法,
所以我确定是不会签这个东西。
也提醒大家如果有退职的时候被要求签这个的话是可以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