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配偶已取得工作签在日本工作,
我6月中要飞过去,
原本爬文得知可以用观光签证(短期滞在)入境后,
递交“在留资格认定申请书”,
之后再递交“在留资格变更申请书”
之后就可以拿到在留卡,
但我打去日本在台协会询问,
得到的答案是用观光签证入境后,
要飞回台湾去日本在台协会办理签证再入境日本,
如果不想多飞一趟,
就要先让日本亲友递交在留资格认定申请书,
拿到在留资格认定书后,
去日本在台协会办签证飞过去后到机场拿在留卡,
这样就不用飞回来,
但因为时程真的比较紧凑,我担心先递交的话会来不及
(协会说通常要1-1.5个月)
想请问有没有近期也是用观光签证入境的版友,
用观光签证改家族滞在的方式申请通过?
还有如果我真的要先请亲友递交在留资格认定申请书的话,
有没有比较快发放的入管局?(亲友在东京)
递交的资料可以用写好后签名扫描版本还是要用寄的呢?
因为6月机票已经改过一次,可能没有办法改机票,
真的好想早点过去日本QQ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