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时 帮小孩刷了折合台币3200多的衣服
当时未考虑到关税问题
因为上一次买是五六年前 是4000多台币没被课税(一个包裹寄到)
这次结果被分两个包裹出货
刷卡金额显示各约1580多
第一个包裹没被课税
第二个包裹里面有两件冬天外套 听DHL说
LA REDOUTE登记的税基是台币5812 被课901的税
当时家人(不知多少钱)代收已先付给DHL
后来看INVOICE发现 是用衣服原价(未打折的钱去算 所以是100多欧元)
因为很久没国际购物 一直以为是用刷卡金额(折后金额)去算税基
想问大家真实情况是如何??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