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randonC (RiceCake)
2016-04-21 14:41:23政院修正《关税法》 取消进口货物3千元免税优惠
行政院会今天通过《关税法》修正草案,财政部次长张璠表示,目前进口快递货物完税价
格在新台币3千元以下可免征关税,造成业者频繁进口低价快递货物,化整为零,规避关
税的现象,如仍予免税,将出现税制不公,因此修法排除适用。
张璠说,财政部研拟未来一个月进口2次,或半年达6次以上进口海外货物,即使快递货物
完税价格单次都在3千元以下,也不能再适用免关税优惠,后续将再与经济部协商确定“
频繁进口”的标准。
行政院长张善政强调,《关税法》修法主要是为了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有关原产地
预先审核规定,防止进口人将货物化整为零,滥用3千元以下免税规定。
张璠也指出,因现行《关税法》未规范关务欠缴案件的执行期间,以致纳税义务人欠税,
“一辈子都要被追缴”,有侵害人权之虞,这次修法明定5年执行期后即可解除。(徐珮君
/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