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报] 出国买药超量 可判10年

楼主: motet555 (重拾球拍~)   2014-09-01 16:48:17
忘了回报打电话去问卫福部的结果,明年新法上路后,
每个人对每一“种”保健食品,每半年可申请一次(会给一个号码,通关时会用到)
一次1200颗,所以不是我原先担心的那样(一年只能买两次)
但还是超扰民,如果我要买全家人的保健食品,总共8种,就算我只是试吃看看买一次,
还是要申请8项…如果确定是要长期吃,那就要自己好好记录下来,看什么满1200颗
再重新申请…
另外,
1、目前是说申请没有规费;
2、不是锭、颗粒状的也会另有计量方式,
3、同种保健食品(比如综合维它命),就算牌子不一样、成份略有异,
但都还是算在同种的半年1200颗
4、邮购保健食品,收件人必须是提出申请的人。所以若我申请完,就刷卡买维他命
直接寄给老爸,那他就GG了…
明年真的要实施前,这些应该都会再宣导,肯定会再惹起一波民怨,也说不定
到时候就不了了之了…希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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