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高层建筑物如何合法改开放式厨房

楼主: satokuzao (NONO)   2020-07-21 00:57:56
前言:
最近购买的预售屋已动工,开始研究厨房相关客变。由法规开始,希望能够在合法的情况
,将厨房由建商按图施工的封闭式改开放式+中岛,但法规和函示有些有看没有懂,在此
向各位请教。
预售屋背景:
1.该建筑物为高层建筑物,高92米24层楼。
2.建商送审通过的设计图厨房采用燃气设备
3.厨房为封闭式防火区划
4.小弟买在7楼,低楼层
疑问:
1.高层建筑物的低楼层若改为开放式厨房,是否能保留燃气设备呢?
目前只确定高层建筑物16楼或50米以上楼层改开放式严禁燃气设备,但15楼以下小弟不是
很了解?法规和函示有点看不懂。请相关经验的前辈解答
作者: DaemonA (KasouTsukimi)   2020-07-21 01:33:00
建筑技术规则243条第二项在说的是 只要你家那栋是超过16层或50米就算是高层建筑物 在高层建筑物内用到燃气设备的区域就是要做独立防火区划 第一项的但书是更限缩如果用途不是住家连燃气设备都不准用(就算你有区划也不准)所以要不维持封闭厨房 要不就改IH炉 关乎整栋大楼的安全不能开玩笑的
作者: redadol (redadol)   2020-07-21 02:06:00
哪一个地区?每个地区办法不尽相同但新大楼原有防火区划厨房的低楼层,一样除非改电炉都无法
作者: chewie (北极熊)   2020-07-21 09:16:00
1.用IH炉 送审时表示不用明火 2.分热炒.开放两个厨房热炒厨房可用瓦斯要有区划 开放区就只能用IH炉另外101年9月28日解释函之后 高层建筑的低楼层一律比照办理 燃气设备必须要区划 (内政部 101.9.28 台内营字第 1010808746 号函)
作者: horneck (返无)   2020-07-22 09:55:00
要明火,就是要有防火门,开放式就改IH炉或是完工后XX
作者: linneoneo (我是林牛牛啦)   2020-07-22 22:27:00
如果用IH炉就可以不用防火区划吗?好像有另一种说法是只要别层楼有用瓦斯炉,你家虽然用IH炉,你家还是得有防火区划。不知哪种对
作者: redadol (redadol)   2020-07-23 10:30:00
电炉附所有权人切结书,各县市还有不尽相同的室装签证文件,另外台北市的话已有公文明定,因电炉拿掉厨房防火区划的话属免变项目需并办
作者: linneoneo (我是林牛牛啦)   2020-07-23 13:05:00
“免变项目需并办”的意思是不用申请吗?如果新北市呢?谢谢!
作者: chewie (北极熊)   2020-07-25 23:23:00
“免办变更使用执照”是简化的变更使用执照程序 不是什么都不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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