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台北市有间四楼公寓要翻新,有几个问题想请教
因为问了每个设计师与台北政府每个说法都不一样
现有格局四房两卫 改为三房两卫(两房与厕所格局不动)
既有违件(前后阳台外推,天井加盖)
因为我查过六楼以下可不用申请室内装修许可,
设计师与建筑师回复:
因为有既存违建部份,最好申请施工许可,可拍照存证,
阳台跟天井标示的位置不能设计成厕所、厨房与主要逃生动线,未来若有条文要
恢复原始照格局比较不会有争议!?
建管处回复:
无新增厕所与隔间墙变多,不动梁柱,可不需申请! 违建部份不归他们管
违建查报队回复:
前阳台与客厅之间的8寸墙仍在,阳台可加窗,后阳台外推需证明不是
新增违建,天井阳台部份不得为厨房或逃生动线指针对营业用场所,一般住宅不在此限
整个询问下来~我真的有需要申请室内装修许可证吗?? 翻新厕所位置不动,
四房隔间改三房,既有违件跟室内装修许可证的必要性有多大的关联在??
还是花个六万办一办保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