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 泛焦虑症停药后投保

楼主: namednoone (板桥本环奈)   2026-02-23 17:58:40
【基本状况】
年龄/性别: 29岁/女
欲投保险种: 实支实付、重大伤病、癌症险 (目前清单有新光+全球)
病史背景: 广泛性焦虑症 (F41),因研究所做研究论文压力,就医领药约 4-5 年。
目前现况: 已顺利毕业、压力源完全消除,且目前完全停药、停止回诊满 2 个月。
【我的核心疑虑与诉求】
1. 我不排斥加费: 为了确保保单“绝对合法有效”且未来理赔无争议,我完全可以接受合理的加费(如 25% 或更多)。
2. 我最怕的是“黑名单”: 虽然目前已毕业停药,但因停药仅 2 个月,我担心现在贸然正式送件会导致“直接拒保”,进而在保险公司留下纪录。
3. 专业请教:
以这类“长期就医但已因毕业而康复”的案例,实务上哪几家核保对这类压力型焦虑较友善?
诚实告知后,如果保险公司判定“延期承保”,这会算是在保险公司间留下“拒保纪录”吗?
如果附上医师注明“已毕业、压力源消除、现已康复且不影响工作”的诊断证明,现在送件的胜算大吗?实务上你们会这要做吗
【特别注明:关于私讯】
我知道很多业务大大很热心,但为了节省彼此时间:
请先在留言区公开分享您的逻辑或实务案例。
我觉得您的回答有道理、专业度够,我会主动联络您。
作者: e1997316 (ericccc)   2026-02-23 18:58:00
避开两个月就不用告知了,不影响。
作者: kkll14 (kiwa)   2026-02-23 19:09:00
1. F41属精神官能症,两家的部分只要超过两个月诊断/治疗/诊疗告知项就不需要告知。新光虽然有“精神官能症”的告知,但他指的是现在。2. 后续会不会理赔要看相关性,但依您的叙述来说已康复就不在已在疾病的范畴中。
作者: deepfreeze (永恒冰封)   2026-02-23 19:59:00
广泛性焦虑症仅是“精神疾病”之一种,并非即为“精神病”,全球2个月没用药即可不用告知,新光同楼上解释
作者: simp1e7777   2026-02-23 21:17:00
精神疾病≠精神病,您的状况只要超过两个月就不用告知了
楼主: namednoone (板桥本环奈)   2026-02-23 23:07:00
谢谢各位先进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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