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
我有帮小孩投保台寿HNRC+HNRD 计划三
因日前小孩又住院治疗,故申请理赔。
此次理赔以审核完成,目前是对自负额与补充保险金的理赔方式有些疑问,想问问各位版
友是否有相关的理赔经验可以分享。
若住院4天,病房费与膳食费共计9500元。
目前保险支付的明细为
HNRC 应给付金额
‧ 病房费每日限额 2,000 元。
给付:2,000 * 4 = 8,000 元。
‧ 补充保险金,给付:1,500元。
此次理赔给付金额为9,500元。
但相同的情况,在前一次住院的理赔
除了HNRC的病房费给付8,000元,补充保险金给付1,500元以外,HNRD也有理赔病房费自负
额的差额给付1,500元。理赔金额为11,000元。
所以到底是这次的少理赔了,还是上次的多理赔了呢?
是否病房费超过自负额时,应先启动HNRD?
那启动HNRD后,针对HNRC费房费超过每日限额的部分,还能以补充保险金理赔吗?
感谢各位版友分享经验,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