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讨论] 关于变更要保人税负问题

楼主: ksjeff0928 (呆)   2025-11-24 11:29:10
※ 引述 《hsiehchienyu (hcy)》 之铭言:
:  
: 大家好
: 不知这个问题该发在本板还是税板
: 如果有违反板规再通知我
:  
: 家母在我小时候以我的名字投保一增额终身寿险
: 目前该险保价金超过现今税法赠与税免税额
:  
: 问题一:要保人从她改成我
: 我的想法:牵涉到赠与税的问题,应该会被课到税
:  
: 问题二:她百年后要保人
: 我的想法:要保人是她的继承人,该笔保单应该会被计入她的遗产总额并课征遗产税,
: 因为法律上规定免税的是被保险人死亡,而非要保人死亡…
:  
: 问题三:要保人变更时国税局是否会知道
: 我的想法:除非保险公司主动通报,或我们主动申报,否则会如同“全国财产总归户清
: 单”一样,保单的资料似乎抓不到。(很久没申请过了不太清楚)
:  
各位前辈们好
最近也碰到要保人转换的问题
因为之前一些因素
导致对原保经的说法有些打折
所以想说来板上请教
原由:
长辈有帮姊姊保一张美元终身寿险
要保人:长辈
目前保单价值:300万
最近长辈想把此保单要保人转让给姊姊
因大于244万有税赋问题
保经建议我们解约再重买
想了解这是否是唯一解
另外想请益
1.单一保单是否无法分年赠与
2.以借款方式降低保单价值是否可行
先感谢各位前辈了~
作者: Nonamefree99   2025-11-24 12:56:00
当然不是唯一解啊~ 可以依法缴税,就不用解约啦~(无误)
作者: meteor1109 (小有有)   2025-11-24 17:15:00
如果保单的利率漂亮+不急着用钱,换要保人依法缴税,的确是最好的方式。建议重买会让人误会是为了业绩1.无法2.保单借款不会降低保价金,那是两回事
楼主: ksjeff0928 (呆)   2025-11-24 21:41:00
感谢前辈们的说明~
作者: bryant0727 (老皮)   2025-11-24 22:24:00
1的话无法,因为是改要保人,要分年也是先阻做部分解约(降低保额)后再来赠与。 2也行不通,保单借款不回降低保价金,只会增加一个有借款而已
楼主: ksjeff0928 (呆)   2025-11-25 10:52:00
了解QQ~~那感觉解约似乎也是个选项
作者: Kiwigogo (怪盗基德)   2025-11-25 16:08:00
缴费期间内拉长缴费年期,保险公司会退保价金,保单价值也会降低,变更完要保人再缩短年期
作者: tsaihohan (黑桃ㄟ死)   2025-11-25 21:53:00
楼上少说了一点喔,缩短年期应该会再补收一笔钱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写原因:要S)   2025-11-26 13:26:00
既然要赠与,就解约换价成现金就好了,毕竟现在美金利率比较高,重买不见得比较不利益;再者,都要赠与了,重点在于赠与物的价值而不是赠与物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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