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有第三人责任险;我方是网络投保,没有业务员
第一间院所治疗几次后就要求我不必回诊,并让我申请诊断书写擦挫伤
但我当下反映仍在疼痛,他只要我回去休养,会自然康复
后来因疼痛迟迟未减缓而必须陆续看第二、第三间院所
第三间院所的诊断书多出韧带损伤
向对方保险公司请求赔偿时因第三间体外震波费用过高而被刁难
理由是韧带损伤可能不是车祸造成,且第三间与第一间时间有差距
并要求我申请所有院所的病历摘要
这个案件还有许多隐藏的复杂细节,所以我很难想出合理的对应方式
也不知道申请病摘是否对我不利
故想询问意见
(目前还有人建议我咨询免费法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