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单上面写的
“自得为请求之日起,经过两年不行使而消灭“
主要想请教请求时效的问题
背景:富邦防疫险,2022/6/11确诊(隔离至6/18)
问题1:假设2022/6/11是得为请求日(还是可以到18号?)
那2年内需请求的期限是2024/6/10?还是到6/11?
(是到哪一天提出请求都还有效?)
问题2:上述2年内提出请求,如果无法办理线上通报
只能准备书件办理的话,
假设期限是6/11
那是理赔申请文件要最迟在6/11送达到保险公司才算数?
还是只要在6/11前挂号邮寄到保险公司就可以?(中华邮政寄送)
因为今天才寄出挂号
不晓得还来不来得及,想知道是否还有时间,
是否需要跑一趟临柜?
还请指教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