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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杨小姐今年3月初,身体临时出状况,住院一周,返家后向3家保险公司申请实支实付的理赔金,结果其中一家业者要求补件2次,甚至要他提供9间医院就诊病历,最久时间是8年前,让她不能接受。对此,业者回应,所有理赔程序有符合法定规定。
想法评论:
请问版友们有看过这篇原文内容吗?搜寻各平台一直找不到。
想知道是什么情况会需要调阅这么多间的病历,甚至是追溯到8年前的。
也想知道是哪一家保险公司,因为最近在做保单健检,想找第二家补强癌症、失能及重大伤病,很怕买了保单却得不到保障
先感谢神通的版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