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变更要保人为债权人

楼主: aquariusg (GD)   2024-05-31 21:46:13
债权人A 债务人B 两方不为直系亲属
B想拿自己的保单来抵债(要保人、被保险人皆为B)
经双方协议决定采用更动要保人为A方式来进行
**主要因为现在解约这保单暂无余值,且B无力续缴目前累积的保单借款利息,利滚利再
不久这保单会自动消灭,仅登记为受益人并没有用。
有直接询问新光,确定有保险利益可以更换,但需要准备有法律效力的债权证据,不能是
私人借据,整体回应很模糊,唯一有提到强制执行函文,但在说明两边并没有要走诉讼判
决或强制执行这条路后(强制执行的结果是否就会是解约来履行债务?目前的状况刚好不
适合),再细问就提说不清楚请去法院问...。
请问有办理过或是了解新光人寿规定的达人可以提供一点说明吗?
谢谢
作者: withcloud (W)   2024-06-01 06:16:00
更换要保人债权人最终也拿不到钱只能走强制执行的程序了保单无法缴费等同没有效
作者: waakye (明天的太阳)   2024-06-02 13:26:00
保单抵债最简单就是解约拿解约金不过你这债权人真佛。还要帮债务人缴保费维持保单利益
楼主: aquariusg (GD)   2024-06-02 19:46:00
因为当下的残值几乎没有,B各种方面都完全没有还款能力,只好试图用帮他维持来换取最终等到死亡给付的一点空间(老保单,所以死亡给付会是保额几倍这种)...
作者: withcloud (W)   2024-06-03 17:48:00
债权债务关系这样会有道德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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