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不是我跟保险公司之间,所以问不到保险公司的看法。
只好来版上问“通常的业内惯例”。
我搭乘某大众运输工具,结果该工具发生车祸,使我撞到椅子受伤(医师诊断书写的,
不赘述),然后在医院做复健。
该运输公司表示不排斥接下我提供的医疗单据(还有其他文件与手续,不赘述),转交给
其搭配的保险公司(运输公司一直没说是哪间保险公司)审核后定夺,若保险公司认为可
赔就会理赔云云。
(我没有要其他啥精神叭啦的赔偿,就是我就医身体部份的治疗费用)
我这篇文不是请问可不可以赔,而是问缴交单据的程序上的事。
我是希望我自己家中能保留医疗单据正本(我有对生活上相关文件归档存参的习惯),
而以影本交给运输公司的联络人,去转给保险公司审核。
当然我也可想像保险公司方能拿到我的正本医疗单据最好;有些不在乎存参留着正不正本
的当事人,其实也就直接交出医疗费正本也无妨。
只是请教:业界惯例上能够接受当事人只缴交医疗单据的影本吗?若有这个惯例就好了。
感谢说明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