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本身有保3家实支实付
几年前时运动时肩膀有受伤过申请理赔过
这次骑机车自摔,双肩去医院做治疗有做PRP
,医生也有用小手术刀伸入处理发炎沾黏的部分,有先查询了一些资讯,医生诊断证明也有
写明扭挫伤造成的,
可是这次台湾人寿理赔认定很快就下来了,但
1.宏泰人寿,这次拒赔说因为227条款而拒赔门诊手术的理赔部份。
2.远雄人寿更夸张,直接说不认为是意外造成的
而是因为退化原因……所以意外实支跟门诊也说227条款不赔。 还说因为医师没有注明是意
外造成的不能认定是意外,业务员回复说如果请医生开立意外造成的就可以了吗?(第一次
听到诊断证明会说明意外的,我车祸送医也不会写车祸),结果理赔员又换说法了:现在过
太久了,没办法确定医师对于这个意外有没有印象或是病人要求的,整个一直无理的反对。
让我觉得以后如果不幸在发生意外是不是应该头脑要转很快,这部位理赔过了,要赶快改变
姿势才行XD,上述的两家要调阅资料还有叫我申请手术纪录单也都花钱做了,结果拖1-2个
月,才说拒赔
今天接到我的业务员的回复,有打去这两家申诉了
想请问一下届时理赔员回电应该怎么说明好一点?
这两家保费收很快….然后被申诉率好高,要不是实支停卖了真想换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