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爸爸跌倒开刀,要分别向国泰人寿跟中国人寿申请理赔。
中国人寿有意外险跟医疗险,而国泰人寿则只有意外死残跟意外日额。
过往申请理赔都是因为疾病的关系而申请,这次则是因为意外伤害,终于启用了国泰的保险
部分。
然而之前在网络上看过中寿新康泰在第十二条条款“给付之限制”已经获得其他商业保险之
理赔时,仅就剩余部分依限额给付。
那是不是假设住院3天,住院费6000元,杂费50000元,一共花费5万6千元。然后向国泰申请
理赔后,意外日额2000元,总共赔了6000元。
中寿新康泰20单位,住院限额每日2000元、杂费限额120000元,赔偿会再扣掉国泰的6000元
,只赔5万元?
所以要申请理赔,需要先跟中国人寿申请理赔,再跟国泰人寿申请,这样的理解正确吗?
那跟国泰申请理赔的时机点是?
1、中寿理赔申请送出去之后
2、中寿理赔完成之后
是哪一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