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安达人寿的年金型投资保险,当初是台新银行说服家父投资
要保人:家父
被保险人:家母
家父(要保人)过世,该项列为遗产。
因家里纠纷,其中一人不愿出示任何文件协办。
于是,请律师经法院判决确定,遗产以应继分分割
其中项目13:“安达人寿XXXX年金保险。两造双方同意终止契约,
保单帐户价值部分由两造按附表2所示之应继分比例分配取得。”
目前所有银行均出示法院判决书办理个别请领完成,
惟,安达人寿拒绝办理,表示以该公司规定,
必须出示所有继承人的签章文件才可以,
但就因为我无法取得四人签章,才走法院判决啊
如果我弄得到4个人的签名文件,我就不需要跑法院了啊~
而且,法院判决书不就是代表所有人都接受终止契约?
已沟通数次未果
请问,安达可以拒绝办理,我还能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