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 我确诊后,理赔资料都整理完了,
对要保日期及生效日的问题有到班上提问,
也谢谢板上大大们的解惑。
现在又有新的问题上来问大家,
是这样的小弟的表弟,目前跟女友同居,
女友5/14确诊后,他被匡列5/15-5/18在自己家(单独一人一室一层楼独立卫浴,物资伙食
用电梯)
居家隔离的时候,5/17快筛阳PCR阳,接着通报完,同住者我舅舅舅妈其他表弟表妹被匡列5
-18-5/19
也都按照流程受到48条居隔书,第2天5/18我舅妈身体不适也快筛阳性,去做PCR检测阳性,
然后
开始7+7 ,后来有收到确诊44居隔单。
最近要送理赔,去数位平台下载数位证明时,
只剩确诊证明,而且确诊天改成跟我表弟同一天,没有密切接触者隔离证明。
打去卫生所问后,他们表示我舅妈算是跟我表弟同一天确诊,所以不适用48居家隔离书,
这样我们之前收到的,有印下来的48号隔离书还能用吗?
用了去申请理赔会被告伪造文书吗?
感觉这个不会只有我们家发生,应该很多保户也都会发生类似的事情,是那个天才IT大臣在
帮保险公司公司解套吗?
200P求解,上限发到1000P共五位200P
给有参与讨论的大大
希望大大们解惑,别喷我QQ
原健保快易通两人PCR 一个17 一个18
现在都改成5/17后,
变成我舅妈要申请,可是他的居隔单48号日期在确诊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