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跟自己没什么关系,但有点纳闷这一连串争议,鸡婆发文讨论(请小鞭)
申请 卫福部的防疫补偿金时看到
有居隔书的申请下面这个
https://i.imgur.com/oBSOXT4.jpg
https://i.imgur.com/9NBI5KJ.jpg
没有的申请下面这个
https://i.imgur.com/OWt2S62.jpg
https://i.imgur.com/tZ08VrK.jpg
看起来,卫福部是认定:
有居隔书的是“隔离或检疫”
没有居隔书的是“照顾”
蛮清楚的以“居隔书”做区别
如果金管会或保险公司不认居隔书的话,感觉是在质疑或挑战卫福部的防疫吗?
同一居隔书,有两种表述,这样,在人民上法院前,卫福部跟金管会是不是哪位要先承认一下自己的问题!?
而且,通常跟孩子一起隔离的家长,多半是主要照顾者吧,他们可能会经常接送小孩、在校门口闲聊、陪小孩上才艺、参加亲子活动、一起去公园玩 之类的
姑且不论小孩很可能感染,家长也被强制跟小孩一起关在房间隔离的因素,这些家长也确实可能因为班级或校外活动跟小孩的确诊同学有所接触,实际上可能是有风险的,居隔书写的也没错
那家长遵照着卫福部的防疫隔离并领有居隔书去申请理赔,就不违悖传染病防治法第29条、第48条吧?!
个人看法,有错请指教<(_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