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志易读版:https://bit.ly/3xwAbPG
南山旧实支医疗未自动更新续保至75岁惹议,保户还能换新吗?
新闻爆出南山人寿公司(后称“南山公司”)新旧实支实付医疗险(后称“HS”
)续保年龄上限衔接争议(如图一),该公司保户陈小姐求助无门地表示,她
在民国(下同)84年就投保了旧HS,去年10月得了癌症去做了治疗,她才发
现旧HS无法转换成可续保至75岁的新HS,依旧HS的规定契约效力在她65
岁时就终止而无法再提供她任何保障。
南山公司企业工会(后称“南山工会”)指出,南山公司曾在94年9月23
日发函通知全体业务同仁及保户旧HS更换新HS事宜。该函明确表示旧HS
更换为新HS的条件中,保户不需签署回函只要缴交续期保费(内含新HS保
费)即可自动换成新HS,不过遭南山公司澄清工会的解释应属误解。南山
公司在110年12月14日起已数次向南山工会说明本案原由及融通处理原则,
旧HS条款并无“契约更换”或“契约更换时应通知保户”的约定,南山公
司基于保户服务,早分别在87年、106年间二次发函给保户可将旧HS更换
成新HS。对该争议,查了一下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资料,似以南山公司的说
法为正确。
南山公司向评议中心表示,公司曾在87年、106年分别寄发通知函提醒保
户小玉(化名),直到新HS在109年7月1日停售前,小玉都没有提出申请,
所以旧HS不会自行更新成新HS。
评议中心经查该争议后认为,旧HS条款中的确没有小玉可申请更改成其
他保险的约定,也没有特别批注或有其他约定;另外根据契约自由原则及
南山的更约通知函内容,纵使小玉提出申请更新HS也必须通过南山公司
同意,并非小玉提出申请南山公司就必须接受。既然南山公司保单条款中
没有契约转换之约定,申请转换也非小玉申请就必定被南山公司接受,南
山公司拒绝小玉更约作法上并无问题。
然而有疑问的是,有网友在保险武士FB粉丝团表示(如图二),南山公司业
务员曾向保户说明,只要持续缴就会续保到75岁,且根本没有收到过所谓
的更约通知函,这样说起来南山是不是根本没有通知保户?而应以南山工
会的说词为真实呢?
在保险公司根本没有寄发更新HS的通知函给该公司保户的情况,评议中心
有不同解释。相同情形另案中,阿诚(化名)要将在83年7月21日投保的旧
HS进行更换时,保险公司也以相同理由拒绝阿诚,阿诚则说根本没收到更
约平信通知函怎知要更约呢!?与小玉案例不同之处,当评议中心要求南
山公司证明已发函通知阿诚的证据时,南山却无法如实证明已有通知过阿
诚。
既然阿诚的确并未收到南山公司寄发的更约通知,就算保单条款内没有更
换的约定,且还必须经南山公司同意才能完成更约没错,评议中心仍判南
山公司违反金保法平等互惠及诚信原则,必须提供阿诚转换成新HS或其他
同质商品的机会才合理。
虽然阿诚的案例结果很有利,不过非一定金钱以下的评议结果实际上对保
险公司并无拘束力,因此究竟阿诚有无成功更约至新HS呢?坦白说不得
而知。
针对类此一年期续保年龄上限新旧商品转换争议,南山公司案也许只是
个缩影,一般民众在投保后,也莫忘关注保险公司针对原保户是否有一些
权益上的调整,避免丧失本有机会提升的保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