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台湾人寿新住院医疗保险附约(85) (HNRC)
是否有理赔 门诊手术杂费
我看finfo 有写到 门诊手术杂费
但是我看商品条款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7KvD2YCkciyW9L3xcsmzC6kALEUfeddN/view
【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之给付】
第五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条之约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险之保险对象身分
住院或接受门诊外科手术诊疗时,
本公司按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内或接受门诊外科手术时所发生,
且依全民健康保险规定其保险对象应自行负担及不属全民健康保险给付范
围之下列各项费用核付。
一、医师诊查费及会诊费。
二、在医院使用之药品(含医师指示用药)、注射药液及注射技术费。
三、血液(非紧急伤病必要之输血)。
四、挂号费及证明文件。
五、超过全民健康保险给付之住院医疗费用。
【外科手术费用保险金之给付】
第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条之约定而以全民健康保险之保险对象身分
接受外科手术诊疗时,
本公司按被保险人住院期间内或接受门诊外科手术时所发生,
且依全民健康保险规定其保险对象应自行负担及不属全民健康保险给付范
围之手术费核付,
但每次各项外科手术费用以
不超过附表一所载其投保计划所列之“外科手术费用保险金限额”乘以
附表二“手术名称及费用表”中所载各项百分率所得之数额为限。
被保险人同一住院期间接受两项以上手术时,其各项手术费用保险金应分别计算。
但同一次手术中于同一手术位置
接受两项器官以上手术时,
按手术名称及费用表中所载百分率最高一项计算。
被保险人所接受的手术,
若不在附表二“手术名称及费用表”所载项目内时,
由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协议比照该表内程度相当的手术项目给付比率,
核算给付金额。
本公司给付的同一次住院外科手术费用合计总额,
不得超过附表一所载其投保计划所列之“外科手术费用保险金限额”。
第五跟第六条没看到门诊手术杂费
其他条我看跟门诊手术杂费无关就没列出来
还是说门诊手术杂费 归在第六条手术费 而住院手术杂费归在第五条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