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由于近日家人出了车祸意外
目前有骨折伤势仍在住院当中(有自费医材及病房升等花费)
由于自身另有终身医疗与实支实付的商业保险
因为这些也只赔住院期间(终生医疗住院日额)
急诊挂号、当次住院、出院后两周门诊的费用(医疗实支)
故想等出院两周内的最后一次回诊时申请诊断书与至此为止的相关收据正副本
先将确定范围的理赔申请下来以减轻经济负担
但问题来了
既然都申请诊断书了,于是打算先申请一部分强制险
但是将来必定还有回诊以及复健费用产生
想请问如果之后都在同一医院接受同一医师看诊治疗
诊断书的部分等治疗完毕能再开新的吗?
毕竟内容可能只差在新增回诊日期,医生可能主张等伤势好完全再一次开诊断书?
若真的如此
由于强制险有看护费的部分医师是否可能以当时已无需休养、他人协助照护为由不愿写?
所以问题就是
1.请医师开立诊断书的时机以何时为佳?
2.若无更换医师与医院,后续回诊与复健的部分是否能另开诊断书或是因已开过而被拒绝?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