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大家好
昨天(9/3)晚上在国三北上137k左右的地方,因为没路灯结果撞上了一个异物
往路肩停下后发现现场还有一堆其他的车辆,最后是全部都到国三后龙分队做笔录
在过程中警察告知总共有14台车受害,且有找到该轮胎皮掉落的车辆
联络新安东京保险公司客服后有派人到现场,后来是把车子拖回台中处理
我保的是丙式的保险,因为对这个不是那么的熟,所以有问朋友
朋友跟我说有找到肇事者,所以保险公司会处理并出险
因为不是我的问题,所以不会影响到我的保险记录
但包含原厂处理的人员和新安后来联络我的客服当时都持保留的态度
他们说丙式是车对车,不含车对物
虽然我有告诉他们有找到肇事者,但他们都没有正面回应我
新安的客服告诉我要等我的处理专员联络我后,会再协助我处理后续的问题
我的问题是
像这样有找到肇事车辆的状况,以丙式的保险来说是在含盖的范围内吗?
若不是,那保险公司会进行代位求偿吗?
会全额赔偿吗?
因为对这方面真的不是很了解,想请有经验的版友协助解疑,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