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上先进好,因家人车祸有些问题想请教。
1.强制险有肇责问题吗?
2.该不该等车祸事故鉴定?
3.如果车祸事故鉴定迟迟无法召开的话,有需要在半年内先提过失伤害吗?
事情发展经过:
在警察局的看完路口监视器画面,个人解读为:
小货车原行驶于汽车道,过高架桥底下后往右切,
行驶于机车道,行驶约100公尺后停于机车道上,
小货车停止不到5秒,骑机车的家人随后撞上。
事故现场图如下:
https://imgur.com/gTqjXRO
家人恢复意识后说,骑出高架桥时,
被前面太阳西下(3月初 17:20)的强光照眼,
一时看不到前方,等到看到车时已撞上。
事故处理的员警,有在笔录加注眩光。
不过他表示初判表不会提到这个,因为这样写非客观。
初判表如下:
https://imgur.com/boXtNxz
双方体伤、财损情况:
对方小货车驾驶无体伤、小货车车牌歪掉,
其余无损,不求偿。
我方家人机车报废(维修要3万),
体伤为手、脸部骨折。
因为疫情,调解委员会、车祸事故鉴定委员会无法召开,
因此跟对方理赔人员协商,是否能以一个金额和解。
我方的收据、诊断书、薪资证明,已经扫描给对方保险公司。
我方提出的理赔金额16万,对方理赔人员表示
他的主管只愿意给10万,后来我请再他争取,
最后可以给到12万。不过家人不能接受。
对方理赔人员表示他的主管认为依初判表,
机车是主因、小货车是次因,所以只愿以30%来计算理赔金额。
同时,对方理赔人员表示,强制险也依肇责赔偿,
所以强制险的部分也只有30%。
我方有保第三人,我有提到我方理赔人员说强制险无肇责问题,
应以100%计算,对方理赔人员表示,
“不是他们赔当然这样说,之前跟他们交手的案例,
当时对方也是说强制险有肇责问题,不愿以100%计算。”
因为对方保险只愿意以30%肇责做理赔。我在思考要不要进行车祸事故鉴定。
在警方那边看监视器是,对方刚停下来,
家人就撞上去了,并非临停一阵子。
不知道借由这段监视录影,经过车祸事故鉴定后,
能不能拿到能改变保险公司的主、次因判断的结果,
毕竟这是翻盘的唯一机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