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 健康告知问题

楼主: lkk1606 (1kk1604)   2021-01-11 22:53:15
各位好
想请教一个问题
大概五年前投保医疗险时,投保前两个月有因为胃食道逆流而去医院看诊,当时投保时有
告诉保经,但保经说这是很小的问题,不需要告知,所以就填否。
经过了五年,再重新检视保单,以及看了许多健康告知相关的文章(唉,当年没有针对健
康告知这件事爬文)
因为我的附约几乎是定期险,不晓得未来如果要申请非胃食道逆流相关的理赔,保险公司
可以因为认为我当初未诚实告知,而不续保吗?
还是说自赴约订立两年,无法解除契约,一样可以续保,不过既往症不赔?
(主要是担心说,因为是定期险的关系,会不会就没办法保证续保)
感谢大家!
作者: snsdakb48 (ShiEr)   2021-01-11 22:56:00
保险法第64条第三项
作者: hank0624 (不用钱的保险最贵)   2021-01-11 22:57:00
赔不赔 考量的因素很多 很难给你正确的答案
作者: qwer8594 (宗棋)   2021-01-13 09:41:00
是有遇到什么健康上问题在担忧吗?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21-01-13 16:08:00
不实告知影响的是会不会被解约,这部分才有两年的问题而理赔看的是该状况是否为投保后新发生,这个并没有时限已投保过五年,是否会因不实告知解约(X)若投保前疾病,ex.胃食道逆流复发是否理赔(X)当然,若可证明非投保前胃食道逆流复发,就另当别论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云嘉传真情^^ NI
不要想太多,保险公司对于已经成立五年的保单,不会费力要调你病历不调病历又怎么可能知道你告知不实啦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悯)   2021-01-13 18:37:00
说这病症投保前两个月内有就医是小问题而不告知是错的这样的业务不知还在不在职,可以申诉把他换掉但就目前来说,若这病症已五年没就医,可以当作痊愈了(但楼主未说明是否未痊愈、仍有就医治疗?)原则上保险公司要主张为既往症不赔,须举证跟现症有关联但如果一直没痊愈、有关联,也没申请理赔的权力烦恼来自于想要的东西得不到,不要申请理赔就没烦恼了如果早已痊愈、未来是你该得的保障,不太至于会被刁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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