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ge1524 (台湾加油)》之铭言:
: 想请问如果 A 没带健保卡(或自费身份)先行做门诊/住院手术花费 5 万,
: 接着向医院/诊所申请副本收据以及诊断证明...等,
: 最后再以"正本收据"去向医院/诊所或健保局办理退费 (假设退回 4 万),
: 这样 A 最后理赔时即可以拿原先 "自费的副本收据 5 万" 去申请理赔 ?
: 感觉这样很不合理,保险公司应该会受不了才对 ~
: 还是说医院/诊所要退费会要回副本收据? 但这样健保局的退费还是有漏洞?
一般医疗险的条款都有一句“以全民健康保险之保险对象身份住院诊疗时....”,如果你
自费看病,收据很明显会看出都是自行付担,而无健保给付,故你说的,基本上不可能发
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