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lyinDance56 (↖★煞气a轻舞飞扬☆↘ )》之铭言:
: 各位版友好
: 小弟在投保前两个月内曾经因感冒而去看耳鼻喉科
: 病因写:"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 但在投保时忘记这点
: 在书面告知事项-两个月内有无因受伤或生病找医师做诊治,我勾"无"
: 事后看健康存摺,才发现当时勾错,赶紧填写补告知并寄出
: 想请问像这样的事前告知不实,于事后补告知
: 实务上有无可能会造成要求体检、补病例等,以及加费、除外甚至彻契呢
自己来回个文
在核保一个多月后发现在投保前两个月内有因"急性上呼吸道感染"而去看诊所门诊
于是赶紧补告知两间保险公司:台寿、宏泰
其中宏泰很干脆
写个补告知申请书、问卷寄给宏泰
宏泰他也没多问、照会,一个多礼拜后就告知原条件续保
并且将批单挂号寄给我
台寿就比较麻烦了
我将申请书寄给他,他就寄照会单给我
要我写问卷以及提供病历
为此我还去诊所自费600调出病历(医生手写的就诊纪录)
把问卷及病历寄给台寿后,台寿甚至还跟我要药品名称(病历上没有)
我把健康存摺的画面截图起来MAIL给他
隔了三个礼拜,才确定原条件续保,今天收到批单
我的保单无敌了ㄏ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