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0车祸到4/22去调解委员会签和解,长达3个
多月的求偿终于结束。
本来想等某位要求看和解书的大大发表“感想”,
但他说的“晚点”已经超过24小时了,我想他生意
实在做太大,有太多客户需要他“协助”,所以还
是算了,直接针对该大大的这个“误解”做一些解
说。
以下是和解书
https://i.imgur.com/Q3EvuwG.jpg
这次车祸本人所有的支出及损失如下
1.车损维修费约40万,其中零件折旧可扣除约为5
万元
2.拖吊费7500元
3.代车费105430元
4.车辆交易价值减损15万元
5.车辆鉴定费1万元
一共67.293万元
和解内容白话说明:
1.本人投保的华南负责车体维修,并取得代位求偿
权利。
2.车辆交易价值减损部分,富邦同意全额支付
3.其他部分,双方合意,富邦支付9万元。
所以费用流向,
1.华南支付40万修车费给车厂,之后跟富邦请求
35万修车费(扣除零件折旧)。
2.富邦支付本人24万财产损失费用。
3.我个人则自行吸收3.23万元的费用。
某人或许会说不是自己零肇事责任,为何还有自己
吸收3万多?因为谈判过程,富邦已经明说,要全
拿除非上法院,否则不可能。在这种情况下,我就
得另外评估上法院要另外增加的成本,以及风险。
对我来说,上法院得增加诉讼成本,而且最多就是
多拿3万多,而且代步费若法官不全额认可,反而
可能拿到更少,其实并不划算。
以上就是这次理赔金额完整内容,某位生意做很大
的大大,再这情况下你能替你的客户要到更多吗?
最后补一些心得
1.自己的车体险要保,这样可以将零件折旧的费用
一并转给自己的保险公司。肇事者的保险公司最常
用零件折旧费用来逼退我们这些被撞的车主。
2.如果是对理赔内容不满意,而且肇事责任双方都
无意见的状况下,受害车主可以向金融消费评议中
心提起申诉,这样可以免上法院,且100万以内的
案件对保险公司有强制力。
希望以上对各位车祸受害车主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