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板各位先进大大好,
没想到第一次光临本就就是这种原因..
还请大家鞭下留人啊!
因申请打工度假签证需有保险证明而申办南山WOTA
然因离预计出发日还有半年以上,因此打算先解约
原本在投保前询问业务是否能延期生效,业务表明“可以,但日期不能相差太多”
投保后业务才回报生效日不能延那么久,最多两个月 (晕
于是请他先帮我压日期最底限办理,也签了延缓生效同意书
然而投保证明上的生效日期依然与签约日相同,仅说明核保单位会在生效日当天
帮我修改日期
因为前前后后已经三番两次与他原本说法有出入了(因不是目前主要的问题所以略过)
现在实在是有点担心他们给的说法和到时候做法又不一样...
想请问的是:假如签约日为3/1,预计生效日为5/10,要技术性解约的话如何建议:
1. 4/1解约(保单上的生效日过一个月
2. 6/10解约(号称实际投保一个月
3. 其他更好建议
以及,这样解约对投保人(我)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如有不清楚的部分我可以再作补充
(p.s. 这次也真的懂了“认识的最贵”这句话 Q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