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板上的先进给意见
一般的医疗险跟意外平安险是要有一个主约才能投保
在下的保险算是比较早就开始缴纳,故我的主约寿险已经到期了
现在业务员建议是附约继续下去比较划算
附约内容大致如下:
保险公司为新光人寿
商品类别 商品名称 年期 保额
1.医疗险 安心住院保险附约 1年期<可投到75岁> 10万
>>看内容为住院的实支实付,我个人觉得满重要的所以会继续下去
2.意外险 平安意外伤害保险附约(82)1年期<可投到从65岁变75岁> 112万
>>就是有意外发生的保险,但是只有身故及残废才有理赔,这感觉就很微妙
3.意外险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约 1年期<可投到从65岁变75岁> 3万
>>看内容为意外受伤后就医的相关支付,这边感觉跟第一条就重复了
4.意外险 综合保险附约(个人) 1年期<可投到65岁> 60万
>>看内容根第一条和第三条重复了
希望有人帮我分析一下,是否有全部投保的必要
为啥不听服务人员的解说,只是单纯希望心理有个底
跟他交谈不会被牵着鼻子走
先感谢板上先进协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