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上先进好
小弟最近拿到员工健检报告,其中
三酸甘油脂偏低 28 mg/dl
肝功能指数ALT/SGPT低下 12 U/L
“宜在三个月内至家医科,实施健康追踪检查”
这两项指数大家应该不陌生
都是越高越不好(肝功能异常)
参考台大医院的健检报告建议值于这两项都只设定上限,无下限值
偏偏我在马偕的报告参考值设定一个很奇怪的下限,导致红字QQ
适逢投保阶段
想请问如果于健康告知字段附上此报告结果
保险审核会看到红字就排除该项相关疾病的纳保,或是会评估该数值的红字危险系数?
PS. 暂时不考虑隐瞒健康告知,因为这两项数值影响到的肝病、高血脂是很常见的现代疾
病,在未来两年内是我必须要保险的范围,不打算承担健保法的风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