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跟学校出去比赛打球,十字韧带被撞断了,当下有去台北荣总急诊室就医,本身自己身上没有保单,只有随队比赛时由学校承办买的意外险,是由x安产物承办
之后因为学校在台中所以都到台中荣总就医诊疗,台中荣总的医生说,这个状况没有必要马上动手术,他认为有必要长期观察追踪
去年九月学校毕业以后因为工作的原因去新竹上班,也由台中荣总的医生帮我转诊至新竹国泰医院,到今天七八月的时候,医生说可能还是需要动手术的必要,因此今年九月时在新竹国泰医院动手术,手术完之后将理赔资料送到保险公司做申请
保险公司一共要求我补两个资料,一个是台中荣总、新竹国泰、跟台北荣总的就医纪录,因此会要我签个人资料调阅同意书,这方面我觉得没有问题
但是另外一方面保险公司要求我自行前往健保局自费600元,申请”健保费用格式”这个资料,但是因为新竹健保局只有简易办事处无法申请,还必须跑到中坜去申请。这方面我就觉得比较没办法接受,我有询问是否能写委托书由他们那边协助调阅,他们并没有给我一个明确的回复
而且我觉得这个调阅资料的费用要我自己承担也不太合理,因此上来问板上的先进,以上保险公司的要求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