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姑姑抢保险金 抛弃继承的女儿赢了

楼主: jasonmoon (僵尸葛格)   2019-08-27 19:43:59
我个人觉得最高法院用订约时的法定继承人的一说是有问题的,如果被保人甲是与乙结婚
,订死亡保险契约当时婚姻关系存续中,后来甲与乙离婚后与丙再婚,甲因故死亡,那理
赔金不就是要赔给前妻乙,反而丙拿不到半毛钱
这合理吗?
我觉得合理的一说应该是受益人写法定继承人,指的是指定受益人的资格,这资格是依照
民法1138条的内容去论定
而保险法112条也明订-保险金额约定于被保险人死亡时给付于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
额不得作为被保险人之遗产
当保单已经指定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表示这保单就已经符合保险法112条是一份指定受
益人的保险,只是受益人资格是保险事故发生时,拥有民法继承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资格而

而因为这是保险金不是遗产,所以就算继承人抛弃继承亦不影响到他的保险金受益权,因
为他原本就是法定继承人的资格,他只是抛弃遗产继承而已
以这样的学说,乙拿不到保险金而丙拿的到才合理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9-08-27 20:11:00
除了最基本的保险法外建议多看些资料,高院或地院都有
作者: aq2272353712 (阿一8 )   2019-08-27 22:45:00
到底是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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