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弟日前发生车祸
车损批完价之后大盖是保额的55%
并未达丙式的75%全损认定标准
但因为我有额外保gt跟gk
符合新光的条件 车损达50%且外观损害
那目前的疑惑是对条款理解上的解释
新光的理赔金额如下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A-1SS2ZC8gSPUgWWRgw_u3x6dIKGqx8m/view?usp=dri
vesdk
理赔的回应是就是全车价
那我问0800的答复则为购置新车后 新车发票金额扣除原车价
这一来一往间相差了数十万
请问有各位也是保新光的gk出险的吗
谢谢